來自臺灣的「85℃」
說起著名連鎖咖啡店,可能你會立即聯想到星巴克、Pacific Coffee等等,但如果說到「85℃」你又聽過嗎?由美食達人公司創立的「85℃」近年積極開拓企業版圖,短短十五年間更走至香港、中國、美國、澳洲等地區,實踐全球化擴點經營。在經營業務的同時,美食達人公司亦竭力發展及妥善管理「85℃」的品牌形象,先後於各地取得數十個「85℃」的註冊商標,其註冊的第43類中國商標甚至被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馳名商標,足以證明其知名度廣闊。直到2016年「85℃」更對一間中國公司提出侵犯商標權的控訴,以維護品牌權益,但沒想到最終結果竟出人意表‥‥‥
原來「85℃」不只是商標?
(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在2016年,美食達人公司發現由中國光明公司生產的優倍系列鮮牛奶產品外包裝印有「85℃」字眼,並用於廣告宣傳之上,認為其使用方式容易混淆消費者和侵犯了「85℃」的商標權。故此美食達人公司向法院提出控訴,要求光明公司停止侵犯「85℃」的商標權,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約506萬元人民幣。
法院於一審判決中,認為美食達人公司的「85℃」商標擁有較高知名度,故認為光明於產品宣傳上使用「85℃」實屬侵權行為。對此,光明公司基於以下2點於上訴中作出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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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為巴氏殺菌法中的殺菌溫度
光明公司表示,巴氏殺菌法列明的技術參數為85℃、15秒,才於外包裝上面列出「85℃」的宣傳字樣作為合理的描述範圍,並非不當使用他人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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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公司於中國國內知名度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