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麥當勞才剛剛慶祝Big Mac(巨無霸漢堡)在全球賣出超過13億個,並特別推出「Big Mac®50 周年珍藏版套裝」,讓粉絲們大大啖地享受Big Mac的回憶與樂趣。誰知,現在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星期二已一致裁定麥當勞不再獨佔巨無霸的歐盟商標並容許其他公司與麥當勞一起在歐盟內使用「Big Mac」商標

早前有報道指美國快餐業巨頭麥當勞利用其在歐盟擁有的Big Mac商標權,阻止愛爾蘭快餐集團Supermac’s在歐盟地區內註冊「Big Mac」 商標。因此,Supermac’s於2017年向EUIPO提出申訴以除去麥當勞的Big Mac商標。雖然麥當勞提交宣傳及網頁資料,證明Big Mac是旗下銷售產品。但EUIPO認為理據不足,指麥當勞未能證明在2002至2017期間有真正使用有關商標,因此裁定它敗訴,容許其他公司使用這字眼。而的確,根據歐盟商標條例第58條第(1)款第(a)項, 如果商標持有人連續五年沒有在歐盟市場內持續使用和「真實使用」(genuine use),且有人對該商標提出異議,EUIPO則將撤銷該歐盟商標

當這消息傳開,相信會震撼不少粉絲吧﹗1996年麥當勞註冊了「Big Mac」的歐盟商標,如今竟然不能再使用此名稱?不過,起碼我們知道了對商標一件不得不知的事情,就是企業不但要註冊商標以保護自己的品牌,更要適當地使用該註冊商標,否則商標證書只會是一張廢紙。在是次事件中,麥當勞其實也有出示了歐洲網站上的打印材料、海報、包裝以及公司代表所製作的書面陳述以證明“巨無霸”是有在歐洲銷售﹔然而EUIPO表示公司所提供的陳述材料不足以証明有關事實,而網站和其它宣傳材料亦不能提供這樣的支持,因此被裁定Big Mac商標的註冊無效,並即時剝奪麥當勞的Big Mac的商標權

由此得出,註冊商標是必要,使用商標更重要。否則,當使用商標造成商標被撤銷的時候,便後悔莫及了。切記,成功擁有商標只是企業保護優質品牌的起點而非終點。

該如何保護您的商標使用權?

  1. 使用商標在指定商品上,如: 商品、商品包裝、價目表上

  2. 使用商標在指定服務上,如: 員工制服、菜單

常見的商標使用證據:

  1. 發票

  2. 合同

  3. 廣告物品

  4. 包裝

  5. 產品檢驗報告

  6. 商標印制証明材料

如果你對以上的品牌事項有什麼疑問的話,歡迎 #聯絡我們 或 使用右下角的「即時對話」與我們的知識產權顧問傾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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