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全球遊戲界的領先公司,任天堂對於自己的遊戲版權保護,可以稱得上是“史上最强法務部”。對於公司旗下的遊戲任務,從道具、佈景,到人物、服裝等,任天堂運用衆多知識產權工具,包括商標專利版權的全方位保護,從而建立了一個完善的IP保護體系。

於2017年,任天堂對MariCAR公司(現稱「MARI Mobility開發」)侵犯旗下遊戲作品的知識產權提出訴訟。《瑪利歐賽車(Mario Kart)》是任天堂最有名的一款遊戲,其中的瑪利歐遊戲人物早已街知巷聞。

而MariCAR原本是日本的一家出租車公司,主要是針對一些知名遊戲的進行賽車類的Cosplay。這次MariCAR (マリカー)從 2011 年開始推出,很快就引發了熱潮,成為不少歐美遊戲迷必定一試的旅遊項目。旅客只要持有國際駕駛執照,就能租借類似瑪利歐兄弟的服裝,然後在日本的街頭上駕駛著高卡車飛馳。

圖片取自於MariCAR Facebook @maricar.jp

對於這種未得到正式授權的行爲,任天堂肯定不會容許他人擅自利用旗下遊戲角色以作商業用途,並於 2017年入稟控告MariCAR的營運商涉嫌侵權。

起初,任天堂向日本特許廳申請撤銷由「MARI Mobility開發」所持有MariCAR商標,但該項申請最終卻被駁回。因爲MariCAR的營運商表示,他們在 2016 年已向日本特許廳申請文字商標「マリカー」(MariCAR)的登記,而任天堂一方則認為該商標與《瑪利歐賽車》(マリオカート)高度相似,產生商標混淆可能性這容易令消費者產生誤解,因此要求對方取消其商標

單純從商標上來看,任天堂的策略並不成功,兩者的名稱確實存在較大差異。所以,該撤銷申請被駁回也是很正常。

但是不要少看IP的力量,知識產權便是競爭的籌碼。任天堂除了擁有「商標」的籌碼外,還有人物形象、服飾等版權在手。因此,任天堂於2017年間,轉換了思路,再次向上法院進行訴訟。

任天堂宣稱:被告MariCAR的公司名稱近似《瑪利歐賽車(Mario Kart)》;同時,被告把近似瑪利歐系列角色的服裝租給客戶,以模仿《瑪利歐賽車》的方式在東京、大阪等熱門旅遊景點進行卡丁車的租賃;甚至在宣傳手法上所包含的圖像、字句,也容易讓消費者混淆,並且誤以為兩者互有關連。

最終,東京地方裁判所接受了任天堂的觀點,裁定「マリカー」商標之使用是屬於侵權行為,必須停止相關的商業活動,包括租借《瑪利歐賽車》cosplay 服裝等,並需要向任天堂賠償。

案件重點

1 若B品牌模仿A品牌的商品外觀或商業概念,而該行為令大部分消費者產生混淆或被誤導的時候,此舉或會構成假冒或影射行為(Bad Faith)。

2 申請商標時需要謹慎考慮業務上所函蓋的服務或產品範圍,如面對服務或產品延伸的時候,最好先請代理機構進行事前檢索,避免在不自覺的情況底下侵犯了別人的商標權利。

3 如必須要使用別人的商標版權時,謹記和品牌擁有人協商或取得授權後,方進行相關銷售或宣傳工作。

案件本身並不複雜,但是任天堂的做法確實值得我們借鑒。無論是在商標的註冊上,還是遊戲服裝本身的版權保護,甚至是不正當競爭的訴訟理由,我們都可以看出,這是一個成功的知識產權維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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