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長期以來,馳名商標概念被嚴重“異化”,著名商標、知名商標被當成一種榮譽,由地方政府評選認定的錯誤做法,國家工商總局正式“叫停”。

6月30日召開的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工作座談會上,記者獲悉,在西安“電纜事件”發生後,國家工商總局已要求,規範馳名商標、暫停著名和知名商標認定。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在當天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明確指出: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發揮企業作為商標品牌建設的主體作用,使市場和消費者成為品牌價值的最終裁判者,改革政府評選認定的傳統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張茅在講話中多次強調,“政府不為企業背書”。

政府評選商標面臨巨大越位風險

會議當天,最新一期《工商行政管理》——一本由國家工商總局主管的期刊,被分發給與會的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局局長手中。在這本期刊中,開篇文章即是張茅局長的《提高認識澄清誤區,積極實施商標品牌戰略》。文章中,張茅明確指出:馳名商標是商標保護的法律概念,不是一種榮譽和商業宣傳概念。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受習慣性思維的影響,仍將馳名商標作為榮譽、信譽來宣傳,甚至下達任務定指標,這實際上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與馳名商標保護製度的宗旨相違背。張茅進一步強調,“政府評選認定著名商標、知名商標的方式,面臨著政府‘越位’的巨大風險”。

 

他指出,這種風險具體表現在:一是政府“越位”影響政府公信力。一個商標品牌是否著名,不是由政府說了算,而是市場競爭中形成的,是消費者選擇的結果。由政府組織評選認定,是用政府公信力、政府信譽為個別企業擔保背書。運用行政權力介入微觀經濟事務,使政府承擔了產品質量問題的無限責任,也存在著尋租的風險。二是政府選擇性的支持扭曲了市場公平競爭。許多地方政府不僅評選著名商標、知名商標,還給予大量優惠政策,使企業產品獲得進入市場的特殊通行證,這嚴重違背了市場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三是政府替代市場的評定誤導消費者的選擇。廣大消費者和商家因為有政府的信用背書,往往將著名、知名商標作為選擇的重要依據。這對消費者形成極大的誤導,甚至使一些不法企業利用政府信用製造假冒偽劣商品欺騙消費者,帶來嚴重的社會風險。

 

執法信息“不公開”效果等於零

除了不應評選認定商標外,政府也不應“選擇”企業信用。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國務院明確的改革任務。在此方面,工商總局公佈了隨機事項抽查清單,將12類40項工商檢查事項全部納入,100%實施隨機抽查,以此提高監管的規範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有效改變過去“想查誰就查誰”、“想怎麼查就怎麼查”的隨意監管方式,從而減少對企業的干擾,減輕企業負擔。

張茅強調,“雙隨機、一公開”是監管理念、監管方式的深刻變革。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真正體現隨機的內涵,“不是信用好的、抽查過的,就不再抽查,避免人為選擇”,他說。張茅要求,在雙隨機的同時,要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完善監管方式方法,對群眾投訴舉報、大數據監測發現、轉辦交辦或工商部門通過其他手段掌握的違法違規線索、案件等,依職權開展核查和處理,提高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要理清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明確政府部門監管職責的法律邊界,不是所有的問題都是政府監管的責任。特別強調:“要注重公開透明,強化執法信息公開化,把市場監管放在陽光下運行。”他透露,有些地區出現了“應公開”與“已公開”不一致甚至相差懸殊的情況。比如,有的地方“應公開”為5000多件,而已公開竟只有7件。對於這種現象,張茅表示,很擔心案件處理出現“體外循環”,也許是受到地方保護的影響,也許有其他原因,但如果不公開,這種監管的效果就等於零。

 

保持市場信心是當務之急

從各地政府開展流通領域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檢查的通知,再到 “叫停”地方政府商標認定,可以看出,自西安地鐵事件後,政府對市場監控的決心!淨化市場環境都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完成的事情,給市場多份信心!

 

來源: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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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總的話:

中國工商總局對中國商標政策管理已由政府主導轉向由市場、消費者來主導,這充分證明了中國對商標的管理及商標權利認定越趨正走向國際化的認定標準(即商標證不是認證是否擁有商標權利的唯一標準),大家一定要用開放的眼光來看待中國商標品牌的管理與發展,迅速改變舊有的固化的老觀念,馬上轉變思想,大步向前,(點商標的出現是建立在商業社會已進入互聯網時代網絡經濟市場的發展所決定的,是商標品牌發展與應用的大趨勢,是受到社會、市場、品牌人和消費者認同的。點商標是將商標品牌普及化、市場化,使商標品牌在創新中發展,有效支持中國“萬眾創新、萬眾創業”。

大家要用正確的、新的、國際化的視野來看待點商標的作用、價值與發展前景,掌握清楚點商標的功能與作用(即在互聯網時代點商標如何幫助企業及創業者在網上建立品牌,如何有效運用及使用商標品牌,最終幫助企業實現更大商業利益為目的)

 

國際認定商標權利主要通過兩個方面,一、向某一商標認證機構註冊並獲取商標權利認證資格的。二、未向商標認證機構註冊而事實存的商標。

是否擁有商標權利,是由商標的發明者來證明的(知識產權的核心是認可創新創作與發明的存在),只要證明你的商標有獨創性(不與現有的他人的商標品牌產生混淆、相同和衝突,不侵犯他人商標權利為目的),並且將所發明創作的商標在商業市場活動中長期使用,並得到廣大消費者認知的,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意味你便擁有了該商標的權利。

點商標完全符合國際商標權利認定標準,每一個點商標都將是註冊人的創作發明的商標品牌,註冊點商標,既證明了你創作發明該商標品牌的時間(點商標在全球絕對沒有重名並且具唯一性),同時通過在互聯網上廣泛的使用該點商標品牌來證明商標的使用行為,消費者認知與市場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