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專項基金
申請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 (企業支援計劃) (下稱 BUD專項基金)資助個別香港企業推行有關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和拓展營銷的項目,從而提升他們在中國內地市場及海外市場的競爭力,促進他們在中國內地市場及海外發展。
如對於申請BUD專項基金的「商標註冊」及「專利申請」項目有任何疑問或查詢,可以與我們的知識產權顧問聯絡。
客戶成功案例
客戶成功案例
客戶 B | ||
客戶行業 | 五金機械 | 遊戲設計 |
批核金額 | HKD$22,000 | HKD$50,000 |
申請年份 | 2013 | 2015 |
申請國家 | 中國、泰國 | 越南、泰國、印尼、菲律賓 |
申請類型 | 第7、35類商標 | 第28類商標及 發明專利(標準) |
BUD專項基金小教室
有關商標與BUD專項基金的關係
Q1:為什麼商標對於申請BUD專項基金如此重要?
A1:BUD專項基金對於產品銷售或服務行業皆有嚴格規定。
產品銷售行業需要注意:無論是以合法的銷售渠道進入當地市場,或通過代理商作海外銷售,註冊商標都是進入市場的必要條件之一。
服務行業需要注意: BUD專項基金要求申請企業能證明自己擁有當地業務,而作為最佳的證據就是(1)於當地擁有一間實體公司、(2)擁有當地的已註冊商標。
***注意:由於政府不會資助或可能存在侵權的項目,故此「註冊商標」有助增加申請BUD專項基金的成功率。
如對產品銷售或服務行業的「註冊商標」有任何疑問,歡迎立即與我們的知識產權顧問聯絡。
Q2:我可以透過環球互易申請BUD專項基金嗎?
A2:環球互易雖然不能助你申請BUD專項基金,但能為你提供BUD專項基金中有關商標項目的諮詢服務,包括商標檢索、申請註冊商標等服務。其中環球互易申請中國及其他地區的商標成功率更可高達80%,註冊商標有助提高BUD專項基金的申請成功率。
如對申請中國或東盟國家的「註冊商標」有任何疑問,歡迎立即與我們的知識產權顧問聯絡。
有關BUD專項基金的申請準則
Q1:我要如何證明公司在香港有實質業務呢?
A1:(1)聘請員工紀錄、(2)商業交易、(3)繳稅紀錄 或 (4)審計報告等都能作為公司在香港有實際業務的證據。
Q2: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下稱HKPC) 用什麼準則批核基金申請呢?
A2:HKPC會基於以下準則批核申請:
- 項目是否有助企業拓展東盟或國內業務之發展?
- 項目能否提升企業的產品/服務在東盟或國內的競爭優勢?
- 項目有否實質成果及交付是否具體以評估成效?
- 項目是否具實質拓展當地業務的措施 (內銷/東盟元素)?
- 項目開支預算是否清晰及合理?
Q3:公司營業額對於申請BUD專項基金有影響嗎?
A3:公司營業額或影響申請BUD專項基金。雖然BUD專項基金的審批標準並沒列明有關「公司營業額」一項的要求,但建議申請企業每年最少要達到20萬港元的營業額,以確保申請成功率。
有關執行已申請BUD專項基金的項目
Q1:項目進行時需要向HKPC遞交報告嗎?
A1:需要。另外,HKPC秘書處或其代表人士亦會進行實地考察監管項目。
有關企業需要遞交的報告詳情,可參考以下表格:
項目推行時間 | 年度進度報告及 年度經審計帳目 |
最終報告及 |
18個月或以下 | 無需提交 | 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提交 |
18個月以上至24個月 | 1. 需提交一份首12個月的進度報告
2. 首12個月的經審計帳目(於項目推行12個月後的一個月內提交) |
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提交 |
Q2:HKPC對於項目的採購程序有什麼要求呢?
A2:企業需按照採購訂單的金額邀請特定數量的供應商提交報價。另外,企業邀請供應商報價時,需要供應商簽訂遵守誠信及反圍標條款確認信。
≤ $2,000HKD的採購訂單 | 無需提交書面報價,只需項目統籌員書面同意即可。 |
>$2,000HKD – ≤ $50,000HKD的採購訂單 | 邀請至少兩個供應商提供書面報價,並接納最低價者。 |
>$50,000HKD – ≤ $300,000HKD的採購訂單 | 邀請至少三個供應商提供書面報價,並接納最低價者。 |
>$300,000HKD – ≤ $1,400,000HKD的採購訂單 | 邀請至少五個供應商提供書面報價,並接納最低價者。 |
>$1,400,000HKD的採購訂單 | 公開招標 |
Q3:我能招聘更多員工跟進項目嗎?
A3:可以。但項目內新招聘的員工必須進行公開招聘(如經報章 / 其他公開渠道刊登招聘廣告,招聘內容必須清晰列明工作內容及要求,以及其他重要資料:如截止日期)
Q4:招聘項目員工時,有什麼地方需要注意?
A4:
(1) 企業需要保存招聘及評審紀錄,以便紀錄結果
(2) 人事資料必須妥善記錄存檔:包括但不限於應徵人士履歷表,僱員合約/勞動合同、強積金供款紀錄/社保供款記錄、支薪證明等
(3) 企業需確保整個招聘流程有按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執行篩選應徵者